⒈ 舊時官府保管、傳遞狀紙、卷宗等文書的辦事人員。
⒈ 舊時官府保管、傳遞狀紙、卷宗等文書的辦事人員。
引《冷眼觀》第三回:“每到坐堂的時候,那位稿門送了卷宗并點名單上去,直捷把此案要如何責押,如何發(fā)落説出來,要求那代理的官,照樣葫蘆,替他行事?!?/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