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久逸”。
⒉ 早已散失;早已失傳。
⒈ 同“久逸”。
引漢 揚雄 《諫勿許單于朝書》:“以為不壹勞者不久佚,不暫廢者不永寧?!?/span>
⒉ 早已散失;早已失傳。
引《增訂四庫全書簡明目錄標注·子部六·天文算法》:“《海島算經(jīng)》一卷, 晉 劉徽 撰, 唐 李淳風 注。原本久佚,今從《永樂大典》録出。”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jīng)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nèi)容、建立鏡像
本網(wǎng)站內(nèi)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nèi)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