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招認罪行。
⒈ 招認罪行。
引《魏書·刑罰志》:“或拷不承引,依證而科;或有私嫌,強逼成罪?!?br />《唐律·斷獄一·訊囚察辭理》:“若贓狀露臉,理不可疑,雖不承引,據狀斷之?!?/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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