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賦稅與徭役。
⒉ 指分配徭役。
⒈ 賦稅與徭役。
引《舊唐書·突厥傳上》:“使內(nèi)郡黔黎,各安其業(yè),擇其宰牧,輕其賦徭?!?/span>
⒉ 指分配徭役。
引宋 王安石 《主簿王正臣守秘書省校書郎致仕制》:“無(wú)賦徭之役,而有重祿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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