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哲宗元佑元年,司馬光為相,盡廢神宗熙寧、元豐間王安石新法,恢復(fù)舊制。紹圣元年章惇為相,復(fù)熙豐之制,斥司馬光為奸黨,貶逐出朝?;兆诔鐚幵瓴叹樵紫啵M復(fù)紹圣之法,并立碑于端禮門,書司馬光等三百零九人之罪狀,后因星變而毀碑。其后黨人子孫更以先祖名列此碑為榮,重行摹刻。
⒈ 宋哲宗 元祐 元年, 司馬光 為相,盡廢 神宗 熙寧、元豐 間 王安石 新法,恢復(fù)舊制。 紹圣 元年 章惇 為相,復(fù) 熙豐 之制,斥 司馬光 為奸黨,貶逐出朝。 徽宗 崇寧 元年 蔡京 為宰相,盡復(fù) 紹圣 之法,并立碑于 端禮門,書 司馬光 等三百零九人之罪狀,后因星變而毀碑。其后黨人子孫更以先祖名列此碑為榮,重行摹刻。參閱《宋史·徽宗紀(jì)》、 明 陳邦瞻 《宋史紀(jì)事本末·蔡京擅國》等。
引明 何景明 《寄李郎中》詩:“海內(nèi)競傳《高士傳》,朝廷誰訴黨人碑。”
柳亞子 《感事呈冶公用進(jìn)退格》詩:“千載炎涼廷尉客,一門生死黨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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