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簡稱“中考”)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將于2023年2月22日至24日進行。由各區(qū)招考中心負責辦理本區(qū)學生的報名手續(xù)。
一、 報名對象
1、具有南京市初中學籍的初三年級學生;
2、具有南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并擬回南京市升學的初三年級學生;
3、有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要求且未注冊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南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
二、 報名方式
1、具有南京市初中學籍的初三年級學生均在就讀學校報名;
2、具有南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并擬回南京市升學的初三年級學生和有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要求且未注冊高中階段學校學籍的南京市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在戶籍所在地的區(qū)招考中心報名;
3、民辦初中校根據(jù)屬地管理原則,在學校所在地的區(qū)辦理報名手續(xù)。
三、 報名手續(xù)
學生報名時,須交驗本人戶口簿,按規(guī)定繳納相關費用。各區(qū)招考中心負責組織本區(qū)報名工作,各報名點(初中學校、區(qū)招考中心)負責審核本 報名點考生的報名資格。
具有南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學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學籍證明、初二年級地理和生物考查成績證明;往屆生須交驗畢業(yè)證書。
因就讀學校和戶籍所在地填報志愿范圍不同,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須填寫《志愿填報范圍調整申請表》,并提供戶口簿首頁和學生本人信息頁,向就讀學校提出“志愿填報范圍”調整申請,申請成功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原就讀學校指標生資格。
報名時間截止后,逾期未報名考生無法參加藝術素質測評終結性評價考試、體育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等考試和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