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性考試包括《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科目及理科實驗,由省教育廳統一制定考試要求,設區(qū)市組織,學校實施考查,省教育廳抽查。
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用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替代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內容范圍以普通高中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guī)定的必修課程要求為準。
拓展閱讀:合格性考試如何組織?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1月??荚嚦煽儾缓细竦膶W生可參加相應科目下一次考試。普通高中在校學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不合格的,由各設區(qū)市組織、學校實施補考。
藝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科目及理科實驗等合格性考試,由各設區(qū)市根據《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guī)定進程確定具體考試時間。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在高二第一學期末,可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考試科目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7門中選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高三第一學期末,可參加語文、數學、外語及上述7門科目,共10門合格性考試;往屆生和社會人員可自主參加合格性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