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廣東
韶關市幼升小擇校參考必備資料: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qū)沐溪小學招生信息
關于2013年秋季韶關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以“辦人民滿意教育,建設幸福美好韶關”為工作目標,堅持義務教育公平性原則,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推進城鄉(xiāng)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確保所有在韶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對象
?。ㄒ唬┬W一年級
具有當地正式戶籍的年滿6周歲(200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延緩入學的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向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三、招生原則
?。ㄒ唬﹦澠猩?,學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
實行公辦小學、初中劃片招生,學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政策。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guī)劃統(tǒng)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規(guī)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
劃片方案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小學、初中劃片方案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其中湞江、武江兩區(qū)的初中劃片方案須經我局審核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韶鋼一中初中、韶鋼實驗學校、韶鋼四小的劃片方案委托曲江區(qū)教育局按“就近免試入學”原則制定,報我局核準后施行;廠礦辦學校的招生由其教育科(處)自行安排。
?。ǘ┕_、公平、公正原則。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與中小學校和社會之間的溝通,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應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免試入學,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入學資格考試,不得拒絕接收能適應一般學校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四、劃片認定依據
按學生與其父母居住的、與戶籍相一致的實際家庭住址安排入學,掛靠戶口、寄住不能作為入學依據。具體要求是:
?。ㄒ唬W生戶籍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以下簡稱“監(jiān)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監(jiān)護人房屋產權證、實際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監(jiān)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監(jiān)護人的戶口作為劃片的依據。
?。ǘ艨陔S祖父母、外祖母或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在片內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少年兒童,可憑相關證明在該片內依法入學:1.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3.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市區(qū);4.孤兒。
?。ㄈ┮蚴姓こ逃烧才胚w居的,雖人已遷新居,但戶籍由于客觀原因尚未遷移的,以新居住地為準;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雖然尚未交付,以新安置的住房為準。
(四)其他戶口情況特殊者,由監(jiān)護人提供相關證明,由縣級教育部門審查核實,核實后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入學。
五、流動人口子女入學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公辦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流動人口(含進城務工人員,下同)子女的入學問題,主動協(xié)調公安、工商等部門,做好調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解決好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
(一)流動人口子女。按《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人員?!绷鲃尤丝谧优k理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監(jiān)護人要有務工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二是有有效的當地固定住所證明;三是有公安部門簽發(fā)的連續(xù)有效期為6個月以上的居住證;四是有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開出的就學聯系函。
(二)市內跨縣域流動的人員子女。市內跨縣域流動的人員子女辦理入學需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監(jiān)護人要有當地務工單位證明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二是具有有效的當地固定住所證明;三是具有本市戶籍;四是要有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開出的就學聯系函。
上述兩類人員的相關證明應在2013年6月10日前辦妥。持上述證明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入學手續(xù),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其借讀費。
六、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梢愿鶕业挠嘘P法律法規(guī)在辦學許可證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適齡兒童、少年可以自愿選擇報讀民辦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的管理和服務,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辦學標準結合學校的實際辦學情況審核其招生方式、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須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報備案,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才可以向社會公布實施。對民辦學校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存在違規(guī)行為的,市、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要求學校及時糾正。
七、特殊教育學校招生
特殊教育學校(含隨班就讀)招生和普通中小學同步進行。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視障、聽障和智障三類殘疾兒童摸底調查工作和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切實保證殘疾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對確實不適合隨班就讀而本地又沒有特殊教育學校的,要指導、動員這些殘疾兒童到相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八、報名及招生時間
?。ㄒ唬┬W、初中報名時間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及相關廠礦教培處(科)自行安排。小學六年級學生入讀初中統(tǒng)一在所就讀小學報名,初中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學六年級學業(yè)水平測試后進行,所有學校在小學六年級學業(yè)水平測試前均不得承諾和確認錄取新生,以確保小學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ǘ?013年6月30日為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受理“就近免試入學”學生報名的截止日期,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完成小學學業(yè)的學生需回我市就讀初中的,應在6月30日之前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育局登記填表,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逾期辦理者,由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安排。
(三)各類學校應在2013年8月10日前向已經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監(jiān)護人發(fā)出該學生的入學通知書。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應在招生工作結束后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結果。各初中學校按當地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組織學生報到,進行戶口審查。凡戶口不符合要求者,一律退回到原所屬縣級教育主管部門調整。
九、規(guī)范學校辦學行為
?。ㄒ唬┘訌妼W籍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頒發(fā)的《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粵教基〔2007〕66號),使用全市統(tǒng)一表式的學籍卡及學生學籍檔案。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學校有關負責人和學籍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各校要確定專人負責學籍檔案的建設和管理。
小學升初中學生需填寫小學六年級學生登記卡(見附件1),登記卡由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學校組織專人填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并逐級簽字蓋章。登記卡上要粘貼小學六年級學生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登記卡在錄取前統(tǒng)一由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保管,錄取后,經各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劃片方案分配給各初中學校,錄取學校將其作為學籍管理資料存檔,嚴禁個人提留,嚴禁復制、造假。錄取學校將錄取學生花名冊(一式兩份)和電子文檔,分別報學籍主管部門審核。湞江、武江兩區(qū)同時將電子文檔報我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及時填寫好轄區(qū)內小學《韶關市初中招生報名花名冊》并以電子表格呈現(格式見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將電子表格上報我局基礎教育科。《花名冊》的報名號、姓名應與《小學六年級學生登記卡》相一致。
(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不得招收擇校生。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擅自接受片外學生入學。市直及區(qū)屬學校政策性跨區(qū)招生由我局基礎教育科統(tǒng)一協(xié)調。特殊情況需要借讀的學生要辦理借讀手續(xù),經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入學,學校不得額外收取任何費用。入學通知書一經發(fā)出即為該校學生,各學校不得擅自二次錄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嚴格執(zhí)行“免試就近入學”制度,不得通過考試的方式擇優(yōu)選拔新生,不得發(fā)布招生廣告。
?。ㄈ┱J真落實義務教育“五零班額”工程。
小學、初中班額不得超過50人。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提前做好調查摸底工作,確保劃片后不超班額。目前因特殊原因確實達不到要求的,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在7月5日前報我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四)嚴格執(zhí)行常態(tài)分班制度。
各地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編班管理暫行辦法》(粵教基〔2007〕63號),各學校要實行常態(tài)編班,嚴禁舉辦實驗班等特殊班級,嚴禁分快慢班。分班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監(jiān)督,我局將對市區(qū)部分學校分班進行重點監(jiān)督。學校分班后要將分班結果加蓋公章,張貼公示,學校不得擅自調整且分班結果要保持到學生畢業(yè)。
(五)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
民辦學校需要發(fā)布招生廣告的,廣告內容必須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民辦學校在進行招生宣傳時,要嚴格執(zhí)行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zhèn)浒腹ぷ鞯耐ㄖ罚ɑ浗滩摺?005〕20號)要求,按核準登記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規(guī)模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guī)模。民辦初中招生必須在小學六年級學業(yè)水平測試后進行,并嚴格執(zhí)行國家、省、市教育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必須加強自律約束,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共同維護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民辦初中在小學六年級學業(yè)水平測試以前進行招生的,其招生行為無效,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和發(fā)放畢業(yè)證書。市和縣(市、區(qū))教育局要設立舉報電話,及時對違反規(guī)定的民辦學校進行查處,并向社會公布。對違反規(guī)定的學校,市教育局將給予通報批評,對未經允許,學校擅自招收的學生教育局將不予辦理學籍和發(fā)放畢業(yè)證書,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guī)學校自行承擔。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公平和社會的穩(wěn)定。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全局意識、法規(guī)意識、紀律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今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