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語言學的一個分支,研究按確定用法來運用的詞類、詞的屈折變化或表示相互關系的其他手段以及詞在句中的功能和關系。
英grammar;
⒈ 文理;語脈。
引《左傳·昭公二十年》:“爾其勉之!相從為愈”
唐 孔穎達 疏:“服虔 云:‘相從愈於共死?!瘎t 服 意‘相從’使 員 從其言也。語法,兩人交互乃得稱‘相’,獨使 員 從己,語不得為相從也。”
金 王若虛 《論語辨惑二》:“故凡解經(jīng),其論雖高,而於文勢語法不順者,亦未可遽從,況未高乎!”
⒉ 指語言的結構方式,包括詞的構成和變化、詞組和句子的組織。具有一定的民族特點和相對的穩(wěn)定性。又稱文法。
引魯迅 《二心集·“硬譯”與“文學的階級性”》:“工農(nóng)一看便會了然的語法,歌調(diào),詼諧。”
葉圣陶 《給少年兒童寫東西》:“語法就是正常人的語言習慣?!?/span>
⒊ 講說佛法。
引唐 王維 《投道一師蘭若宿》詩:“鳥來還語法,客去更安禪?!?/span>
⒈ 講求語言構造合宜,音調(diào)優(yōu)美的方法。
⒉ 語詞、語句形成的規(guī)律。有時包括口語和書面語,與「文法」一詞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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