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生中小學生報名對象:
1.初中報名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yè)生(六年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yè)生。
年滿16周歲(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下同)且已接受滿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yè)生,原則上不再接受初中入學申請。
2.小學報名對象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下同)的適齡兒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并提供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經學校審核后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確認。
3.戶籍生認定的補充說明
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戶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其子女要作為戶籍生入讀我市服務區(qū)制幼兒園、公辦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必須同時將該適齡兒童的戶籍遷入我市。